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吴莉莉为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永胜为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
决定任命:
石宏敏为黔东南州商务局局长;
彭晖为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光富为黔东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罗青的黔东南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杜贤伟的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朱光华为黔东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免去林青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免去杨秀萍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六)
因机构改革,龙云权原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