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医保局关于州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55J1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待遇保障科 发布时间: 2025-06-23 16:57

石冰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乡居民医保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制定缴费标准”的建议

城乡居民参保工作每年由国家层面自上而下作出要求,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由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州均无决策权限目前我州城乡居民缴费以年缴费模式,执行全省统一的缴费标准2025年贵州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为全国最低标准。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遵循公平、普惠的原则,如按权益和义务对等的方式若将同一制度内缴费和待遇挂钩,分为高、中、低三档,实际运行中将可能出现如下问题:一是三档筹资标准及医保待遇,势必需要划分三个医保基金池,互相不得挤占、挪用。制度的碎片化,不仅会削减基金互助共济效能,而且也不符合医保大数据法则的前提。如果大多数人选择最低档缴费,从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金支付要求来看,中、高两档政策也是不可持续的。反之,亦然。二是疾病的发生是不可预计的,个人更是无法评估自身疾病风险程度。如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在发生重特大疾病时,自付及自费比例将大大提高。那医保以预防疾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财产损失的意义,将会大打折扣。

为更好维护参保人的利益,2024年12月14日,省医保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健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医保发〔2024〕18号),实行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机制,对于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所在统筹区原有额度的基础上提高2%。对于参保当年未使用统筹基金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在所在统筹区原有额度上提高2%。满足连续参保和零报销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叠加奖励额度,我州参保人累计提高总额可达10万元。

二、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的建议

一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围绕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经办服务、医药价格服务管理等方面,通过病历抽审、智能审核、日常监管、季度专项检查、跨县市区域联合检查“轮值制”、大数据赋能检查、重点检查、反欺诈大数据线索核查”等方式,强化全链条监管,切实守护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二是强化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对统筹区内参保人员数量、基金收支结余、基金使用率、病人及基金流向等主要指标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掌握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三是持续优化智能监管。依托大数据技术推动监管手段转型升级,搭建智能监控系统,全力推进国家医保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接口改造,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与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大宏观管控、现场执法检查和精准打击力度。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工作方案》,针对异常住院费用进行抽查核查。在集中整治中,针对违规收费等情况,医院自查,卫生主管部门抽查,建立问题台账,按时整改销号。大医院巡查,巡查要点包括是否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建立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查等价格管理制度。州医保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医保发20253号),聚焦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全面排查、严肃处置,加强行刑衔接,依法惩治医保骗保违法犯罪,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实现医保基金管理高质量发展,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三、关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建议

一是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加大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截至2024年底,全州累计建成县域医疗次中心23个,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1000万元,已建成的23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增加中医科、口腔科、儿科、康复科等特色科室25个,其可诊治病种、住院服务分别较2021年数增加1357个和2.66万人次,其中锦屏县敦寨镇等6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成功升级二级医院;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全州有435个村卫生室获得省级补助资金435.26万元,用于村卫生室诊疗、办公设备更新以及房屋修缮美化。二是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稳妥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2024年启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开展2023届及2020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招录(补录)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2024年度完成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录用管理33人,2025年拟招录10人;实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遴选村卫生室乡村医生268名参加30天线下培训,均已完成培训工作,实施村医7天线下集中培训,围绕常见病、多发病,结合乡村医生岗位实际,2024年度培训村医3433人;对在岗村医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进行摸底和动员,对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乡村医生开展考前培训,2025年度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人员1099人,岑巩、榕江等7个县已开始组织考前培训,其余县市结合实际筹划考前培训,逐步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

、关于增加新农合资金透明度”的建议

我州自2020年将原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实行州级统筹管理,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依法对全州医保(包含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基金收入、支出等情况在黔东南州医保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建立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医保数据的共享需求,州医保局还对公示指标进行充分研判,在保障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将全州参保人数和待遇人数纳入公示范围。自20216月起,按季度进行了官网公示,到2022年1月,由季度公示过渡到按月公示,增加了公示的频次,让参保群众及时了解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知情权,保障了医保基金使用公开、透明,营造“人人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社会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及省级的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的完善和落地落实,持续完善待遇保障政策,为全州高质量发展作出医保贡献。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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