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加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门诊报销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2024年度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不再逐年增长”的建议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是一项个人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个人筹资小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大部分的制度。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50元(占筹资总额的35.35%),国家和地方政府补助640元(占筹资总额的64.65%)每人共计筹资990元。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增,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观需要,主要用于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当前随着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人口老龄化加速等,医疗费用持续高速增长对医保制度运行影响很大,医保基金支出压力较大。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原则。必将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对就医需求的增加、医疗总费用支出的提高而增加筹资标准。且城乡居民医保的最低筹资标准,是由国家层面确定,各省、市州无权在国家确定的基础上调减执行。
二、关于“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真正让农村一线参保人员得到实惠”的提议
我州于2020年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着力提高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是参保群众在县级、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且不设起付线。我州普通门诊报销是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来设置的,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二级医疗报销比例50%。
另外,为进一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我州已将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治疗用药都已纳入医保目录,比如,我州城乡居民参保年度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门诊用药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我州现有73种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种(含“两病”、重大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常见病、多发病,同时也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在门诊治疗的重病,年度报销额度按病种不同,最高可享受与住院报销相同额度。
下步,我们将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完善相关医保政策,让参保群众能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医疗保障待遇,从而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医疗保障事业给予关心和支持,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