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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三强化”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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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医保定点机构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从江县“三强化”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一、强化政策宣传

一是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将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药机构培训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组成部分,进一步将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政策等及时传达,提高各级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举办了医保政策培训3期次。二是以宣传工作为先导,结合“医保基金宣传月”和医保政策“五进”活动,在县城和利用乡镇赶集日举行“医保基金宣传月”集中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视频,微信公众号,现场讲解等方式,同时利用电视媒体、进村入户、喇叭、侗戏、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对医保政策进行全面宣传,提升了我县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截至目前,共发放医保宣传资料达10万余份。

二、强化基金监管

一是建立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与考核评价、定点医疗机构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监管力度,引导合理、规范就医,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监管力量,2022年首次组建了医疗保障专家库,聘请专家35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执行医疗保障中的咨询辅助和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我县医疗保障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大稽核力度,将每月第四周作为稽核周,分5个网格深入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治理高住院率、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等行为,严厉打击挂床、诱导住院、盗刷、虚记、诱导院外购药、过度医疗等欺诈骗保行为。2022年,共开展检查41次,涉及定点医药机构132家,追回医保违规基金138.91万元。四是通过细化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费用占比等方式,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和目录外费用占比,对已脱贫人口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占比,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积极引导已脱贫人员规范就医,控制点单消费等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

三、强化结果运用

一是开展好医疗巡查、病案审核、专项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异常数据,对门诊就诊率高、次均费用高、住院人数增长快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管。二是通过省、州检查的情况通报结果,第一时间把共性问题反馈到两定医药机构,充分对照其他医药机构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排查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按照省、州医保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经办业务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打造一支素质高、政策熟、业务硬的经办队伍,为医疗保障基金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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