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再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3岁以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全免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州婴幼儿医保保障基本情况
当前,我州落实“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模式,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对困难群体中的儿童按规定给予参保资助。实施新生儿90天内动态参保及待遇追溯、一站式便捷参保服务。
二、对建议事项的研究及推进举措
(一)关于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医保个人缴费全免试点的建议。您的建议契合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完善民生保障的导向。按照国家及我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均由省级统一制定实施,州级层面无单独调整、新增普惠性的政策权限。
(二)关于推广新生儿参保“床边办”的建议。我们将加快推进医保与卫健、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打通业务办理数据壁垒。在已实现新生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登记缴费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提升服务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医保、财政部门汇报,结合生育友好政策导向,积极争取研究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医保普惠减免政策。通过持续优化参保便民服务,不断提升婴幼儿医疗保障水平。加快经办服务升级,简化参保手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及省级的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的完善和落地落实,持续完善待遇保障政策,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黔东南实践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扛起医保担当、作出医保贡献,为锦绣黔东南新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