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必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无收费编码及收费标准的中医新技术项目定价程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州执行全省统一的三目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新增诊疗项目由三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组团式”帮扶县人民医院进行申报,州医保局审核后报省医保局审核,审核通过立项后方能使用。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4 年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国家医保局已印发立项指南覆盖范围项目将全省统一执行,不再作为新增、修订项目申报”。2024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陆续发布了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治疗类五大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全国各省原有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系统性整合,将原有分散的600余项精简为99项,通过“合并同类项”实现服务内容兼容化,可以使得医疗机构能够更加灵活地应用不同的医疗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新版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指南将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落地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局工作安排执行中医类诊疗立项指南。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