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雷山县西江镇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根据《凯里、雷山、台江、丹寨四县2023年(市)跨区域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雷山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雷山县西江镇卫生院存在对码错误、超标准收费、无指征检查、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00.49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00.49元。
二、雷山县博爱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根据《凯里、雷山、台江、丹寨四县2023年(市)跨区域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雷山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雷山县博爱医院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53.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53.2元。
三、雷山妇幼保健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根据《凯里、雷山、台江、丹寨四县2023年(市)跨区域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雷山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雷山妇幼保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药品进销存不符、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73.07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3.07元。
四、雷山县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根据《凯里、雷山、台江、丹寨四县2023年(市)跨区域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雷山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雷山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耗材进销存不符、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2655.31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约谈医院分管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三是全县通报;四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2655.31元。
五、雷山县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5月,雷山县医保中心与人保财险公司开展医疗巡查中发现,雷山县人民医院存在分解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71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71元。
六、雷山县正百姓大药房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根据《凯里、雷山、台江、丹寨四县2023年(市)跨区域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雷山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雷山县正百姓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刷卡、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50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50元。
七、雷山县稳好吉大夫健康药店103分店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根据《凯里、雷山、台江、丹寨四县2023年(市)跨区域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雷山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雷山县正百姓大药房存在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8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8元。
八、雷山县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经智能审核发现雷山县人民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763.61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对违规医保基金予以扣减。
九、雷山县永乐镇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9月,雷山县医保局审核病历中发现永乐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现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018.7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对违规医保基金予以扣减。
十、雷山县望丰乡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8-9月,雷山县医保局在审核病历中发现望丰乡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现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8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全县通报;三是对违规收费予以扣减。
十一、天柱仁康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7月巡查时,发现天柱仁康医院存在过度检查和超标准收费,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404.44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补充协议)》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县医疗保障局对其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404.44元;四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480.89元。
十二、天柱县乐百夫大药房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保局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天医保发[2023]3号)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检查时,发现天柱县乐百夫大药房存在未按一药一码要求执行、发生套换上传、虚假上传行为,涉及医保费用9235元。根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补充协议)》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县医疗保障局对其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235元;四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1847元。
十三、天柱县一健大药房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保局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天医保发[2023]3号)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检查时,发现天柱县一健大药房存在未按一药一码要求执行、发生套换上传行为,涉及医保费用5709.12元。根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补充协议)》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县医疗保障局对其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235元;四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1141.82元。
十四、天柱康复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保局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天医保发[2023]3号)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检查时,发现天柱康复医院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相符、心肌三项检查医保结算数据与仪器实际导出数据不一致,涉及医保费用3260.1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补充协议)》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县医疗保障局对其进行约谈;三是责成该院对违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四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260.12元;五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652.02元。
十五、天柱县凤城街道教场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医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凤城街道教场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932.6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32.65元;三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186.53元。
十六、天柱县社学街道溪口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医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社学街道溪口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和超限制性用药,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98.9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8.95元;三是对药品进销存不符违规费用58.35元予以20%缴纳违约金11.67元。
十七、天柱县白市镇新舟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医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白市镇新舟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28.63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28.63元;三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25.73元。
十八、天柱县联山街道惠民社区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医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督查时,发现联山街道惠民社区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76.0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6.05元;三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35.21元。
十九、天柱县联山街道滨江社区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医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督查时,发现联山街道滨江社区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271.89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71.89元;三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54.38元。
二十、天柱县兰田镇三合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医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兰田镇三合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89.69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9.69元;三是按违规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37.94元。
二十一、天柱县高酿镇甘洞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医保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9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甘洞村卫生室存在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和超限制性用药,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4436.6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436.62元;三是对药品进销存不符违规费用478.12元予以20%缴纳违约金95.62元。
二十二、天柱县凤城街道人民村卫生室1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凤城街道人民村卫生室1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832.3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32.3元。
二十三、天柱县凤城街道教场村卫生室1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凤城街道教场村卫生室1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725.50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25.50元。
二十四、天柱县社学街道红卫村卫生室2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社学街道红卫村卫生室2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873.46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73.46元。
二十五、天柱县江东镇分水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江东镇分水村卫生室超限制使用脂肪乳注射液和清开灵注射液,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73.54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3.54元。
二十六、天柱县远口镇黄田村卫生室1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远口镇黄田村卫生室1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和脂肪乳注射液,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59.26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59.26元。
二十七、天柱县竹林镇棉花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竹林镇棉花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05.0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5.02元。
二十八、天柱县竹林镇梅花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竹林镇梅花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925.87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925.87元。
二十九、天柱县竹林镇地坌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竹林镇地坌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629.3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629.3元。
三十、天柱县竹林镇花里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竹林镇花里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30.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30.2元。
三十一、天柱县竹林镇麻阳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竹林镇麻阳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410.97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10.97元。
三十二、天柱县地湖乡永兴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地湖乡永兴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321.6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21.65元。
三十三、天柱县地湖乡江口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地湖乡江口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266.77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66.77元。
三十四、天柱县地湖乡岩古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地湖乡岩古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263.9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63.9元。
三十五、天柱县地湖乡岩古村卫生室1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地湖乡岩古村卫生室1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284.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84.2元。
三十六、天柱县注溪乡注溪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注溪乡注溪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和清开灵注射液,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53.17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53.17元。
三十七、天柱县注溪乡下寨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注溪乡下寨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72.9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2.9元。
三十八、天柱县高酿镇坪场村卫生室1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坪场村卫生室1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213.8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13.85元。
三十九、天柱县高酿镇坪场村卫生室2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坪场村卫生室2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43.0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3.05元。
四十、天柱县高酿镇界牌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界牌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049.6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49.6元。
四十一、天柱县高酿镇硝洞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硝洞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215.3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15.32元。
四十二、天柱县高酿镇春花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春花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88.37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8.37元。
四十三、天柱县高酿镇克烈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克烈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35.5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35.52元。
四十四、天柱县高酿镇优洞村卫生室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优洞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323.1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23.15元。
四十五、天柱县高酿镇地良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地良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243.6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43.6元。
四十六、天柱县高酿镇坪灶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高酿镇坪灶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474.69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74.69元。
四十七、天柱县石洞镇皮厦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石洞镇皮厦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164.1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64.12元。
四十八、天柱县石洞镇红坪村卫生室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村级卫生室限制性药品基金支付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天柱县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11月专项督查时,发现石洞镇红坪村卫生室存在超限制使用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COAA),涉及违规医保基金共495.1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村级卫生室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督促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95.1元。
四十九、岑巩县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6月,根据《三穗县 天柱县 岑巩县 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岑巩县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岑巩县人民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3880.4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3880.45元,按违规费用的20%收缴违约金4776.09元。
五十、岑巩县妇幼保健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6月,根据《三穗县 天柱县 岑巩县 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岑巩县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岑巩县妇幼保健院存在过度检查、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9065.74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065.74元,按违规费用的20%收缴违约金1813.15元。
五十一、岑巩县岑巩一心堂健康药房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6月,根据《三穗县 天柱县 岑巩县 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岑巩县等四县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岑巩县岑巩一心堂健康药房存在未按照一药一码药品追溯码要求执行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597.00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要求立即整改;二是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597.00元,按违规费用的20%收缴违约金1719.4元。
五十二、岑巩县黔东精神病专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第一季度专项检查时,发现岑巩县黔东精神病专科医院存在多记费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0元。根据《州医保局关于对岑巩县2023年第一季度专项检查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该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对该院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0元;四是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6元。
五十三、岑巩县思州大药房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上半年考核时,发现岑巩县思州大药房存在将医保项目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9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9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3.80元。
五十四、贵州省祝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岑巩国际城分店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上半年考核时,发现贵州省祝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岑巩国际城分店存在将医保项目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6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6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7.2元。
五十五、黔东南州东旭医药有限公司(第一门市部)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上半年考核时,发现黔东南州东旭医药有限公司(第一门市部)存在将医保项目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260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进行约谈;三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60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52元。
五十六、岑巩县人民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日常病案审核及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岑巩县人民医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96.1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96.15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39.23元。
五十七、岑巩县妇幼保健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日常病案审核及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岑巩县妇幼保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0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50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30元。
五十八、岑巩县中医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日常病案审核及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岑巩县中医医院存在过度检查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0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0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16元。
五十九、岑巩和谐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日常病案审核及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岑巩和谐医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37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37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107.4元。
六十、岑巩县中意医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日常病案审核及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岑巩县中意医院存在分解收费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5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5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11元。
六十一、岑巩县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日常病案审核及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岑巩县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83.6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3.6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36.72元。
六十二、岑巩县天马镇中心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7月至8月,岑巩县医保局在日常病案审核及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岑巩县天马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2元。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范本)》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二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2元,并按违规医保费用的20%缴纳违约金14.4元。
六十三、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降低入院标准、过度检查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2023年10月,通过检查发现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过度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共涉及费用10534.49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534.49元,按照20%缴纳违约金2106.90元,共计12641.39元;二是要求举一反三,立即整改;三是对医院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十四、贵州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10月,通过检查发现贵州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资金8698.92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8698.92元,按照20%缴纳违约金1739.78元,共计10438.7元;二是要求举一反三,立即整改;三是对医院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十五、黔东南州中医医院降低入院标准、不合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2023年10月,通过检查发现黔东南州中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标准、不合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128.85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128.85元,按20%收缴违约金1025.77元,共计6154.62元;二是要求举一反三,立即整改;三是对医院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十六、榕江县人民医院不合理收费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
2023年10月,通过检查发现榕江县人民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86.14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86.14元,按照20%缴纳违约金77.23元,共计463.33元;二是要求举一反三,立即整改;三是对医院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十七、榕江仁康医院过度开展中医理疗问题
2023年10月,通过检查发现榕江仁康医院存在过度开展中医理疗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097.38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97.38元,按照20%缴纳违约金219.48元,共计1316.86元;二是要求举一反三,立即整改;三是对医院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十八、剑河顺百年医院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5月,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剑河顺百年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收费与项目不符、耗材与治疗存在不相符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752.00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4752.00元,并20%缴纳违约金2950.4元,合计17702.4元;二是责令立即整改,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三是全县通报。
六十九、剑河康福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5月,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剑河康福医院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收费与项目部位不符、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0722.69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0722.69元,按20%缴纳违约金4144.54元;合计24867.23元;二是责令立即整改,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三是全县通报。
七十、剑河县太拥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5月,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剑河县太拥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收费与项目不符、过度检查、耗材与治疗存在不相符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253.48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253.48元,并20%缴纳违约金1250.70元,合计7504.18元;二是责令立即整改,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三是全县通报。
七十一、贵州国元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剑河百姓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5月,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贵州国元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剑河百姓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相符、将医保项目内药品相互串换销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237.80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237.80元,并按20%缴纳违约金447.56元,合计2685.36元。二是责令立即整改,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三是全县通报。
七十二、剑河县盈泰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5月,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剑河县盈泰大药房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相符、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销售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078.00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78.00元,按20%缴纳违约金215.6元,合计1293.60元;二是责令立即整改,并约谈医院主要负责人、医保科负责人;三是全县通报。
七十三、凯里牛场坝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5月,通过对凯里牛场坝卫生服务站检查,发现该服务站存在不合理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225315.7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医保基金225315.7元,按25%收缴违约金56328.92元;三是中止牛场坝卫生服务站医保定点协议3个月。
七十四、凯里仁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9月,通过检查发现凯里仁济医院存在减免住院患者自付费用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7918.25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医保资金37918.25元,收缴违约金9791.72元(其中:违规减免自付费用共涉及医保费用31675.2元,按违规费用的25%收缴违约金7918.8元;涉及其他违规医保费用6243.05元,按违规费用的30%收缴违约金1872.92元);三是中止凯里仁济医院医保定点协议1个月,中止凯里仁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1年。
七十五、凯里市鸭塘街道四联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4月,凯里市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对凯里市鸭塘街道四联村卫生室开展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发现鸭塘街道四联村卫生室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3594.27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限期整改,责令改正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二是追回医保资金33594.27元,按照1.5倍标准罚款50391.00元。
七十六、凯里众心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3年9月,通过检查发现凯里众心医院存在减免住院患者自付费用等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5498.62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二是追回医保基金85498.62元,收缴违约金21760.26元(其中减免住院自付费用涉及医保基金77786.62元,按25%收缴违约金19446.66元;其他违规行为7712元,按30%收缴违约金2313.6元);三是中止众心医院医保定点协议1个月,中止凯里众心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1年。
七十七、三穗县百姓大药房串换药品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开展第四季度专项检查时,发现三穗县百姓大药房四季抗病毒合剂进销存不符等问题,共涉及违规医保基金674元。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追缴违法资金674元;二是处以1.5倍罚款1011元,共计1685元;三是约谈该药店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该药店整改情况不定期回访检查;四是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