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局办公室、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确定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地区的通知》文件精神,正式确定全国18个地区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黔东南州成功入选,成为贵州省唯一获批的市(州)级试点地区,标志着我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迈入医保支付改革赋能发展的新阶段。
本次试点工作为期2至3年,旨在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机制,为国家层面推广积累经验。试点将围绕“中医优势明显、临床路径清晰、诊疗效果确切、质量安全可控”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确定具体病种,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打包付费”,进一步体现中医服务价值和劳务技术价值。
作为苗侗民族文化核心区和民族医药资源富集区,黔东南州具备扎实的试点基础和独特优势。一是服务体系健全。截至2024年底,全州217个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馆全覆盖,80%以上村卫生室可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人才支撑有力。获得资质的苗医侗医确有专长人员达1245人,主导发布13项民族医药行业标准。三是产业基础扎实。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94万亩,瑶浴等特色产品年产值突破6000万元。四是改革先行探索。我州已先行将47种中医优势病种纳入DIP付费改革,对以中医治疗为主的病种分值上浮30%;对15种采取以纯中医治疗为主的骨折病种按西医手术病种最低分值支付,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2023年至2024年,全州申报中医优势病种1115例,DIP付费439.4万元,结余227.53万元;申报中医同病同效同价病例35例,DIP付费26.2万元,结余20.44万元,病例数量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医疗机构和患者对中医药服务的认可,实现患者、医院、医保多方共赢。
入选国家试点后,我州将对照国家发布的《适宜按病种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推荐目录》(含57种病种),结合本地病例数据和临床实际,发挥苗侗民族医药特色,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发布本地试点病种清单,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与中医药发展衔接机制,推动中医优势病种规范化管理,提升诊疗能力,助力我州苗侗民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