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医疗健康需求为根本目的,以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为目标,全县上下,互相联动,用“四个100%”实现医疗保障“三落实一巩固”和“九个聚焦”硬任务,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振兴增色添彩。
一、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全覆盖,参保率100%
以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第四阶段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口信息为基准,按照“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排查,确保特殊人群参保全覆盖。截至11月22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147935人,除合理化未参保3666人,已参保144269人,参保率100%。
二、特殊人群资助参保率100%
按照“就高不就低、不得重复享受资助”的原则,精准落实资助参保政策。截至11月22日,我县累计资助参保164425人,累计资助参保金额2544.72万元。其中:按140元/人/年定额资助标准资助150379人,资助金额2105.31万元;按60元/人/年定额资助标准资助387人,资助金额 2.32万元;按320元/人/年全额资助标准资助13659人,资助金额437.09万元。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突发严重困难户资助332人,资助金额4.79万元。特殊人群资助参保率100%。
三、三重医疗综合保障政策落实100%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扶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 救助“三重保障”待遇标准,在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增强贫困 大病患者保障能力,积极稳妥、精准实施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年度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截至11月22日:
1.基本医保政策落实情况。基本医疗住院补偿91287人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总费用31676.63,补偿金额22496.74万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1.01%。其中,脱贫人口和“三类户”监测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保险报销25960人次,报销8724.76万元。
2.大病保险政策落实情况。大病保险住院补偿5651人次,补偿金额1655.68万元。其中,脱贫人口和“三类户”监测人口大病保险报销1960人次,报销649.38万元。
3.医疗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医疗救助住院补偿27015人次,补偿金1605.32万元(含手工报补)。其中,脱贫人口和“三类户”监测人口医疗救助报销24505人次,报销1099.53万元。
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医保防贫返贫监测及帮扶措施落地100%
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卫健、民政等部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换,每月定期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当月新增预警数据信息和对监测对象落实的帮扶措施数据信息。
1.开展待遇落实情况动态排查。持续监测排查各类特殊人员三重保障待遇落实情况,主动排查群众未及时申请医疗救助的情况,截至10月31日,已主动排查并落实未及时申请医疗救助735 人次,兑现医疗救助基金87.77万元。
2.认真开展预警监测工作。截至10月31日,贫困人口住院经三重保障报销后自费费用超过4000元排查出1010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6700元84人,一般人群住院经三重保障报销后单次自费费用超出10000元和累计超出10000排查出1991人,并同期报送县乡村振兴局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