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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医保局开展2020年度两定医药机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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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医保服务行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6日,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县“两定”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通过实地考核、综合评分、检查通报三个步骤组织实施,主要根据《黔东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和《黔东南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为基本依据,重点对“两定”机构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条款、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服务及2020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据了解,本次考核综合评分95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续签下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全额返还年度预留保证金,80-95分评为合格,续签下年度医保服务协议,按分值比例给付年度预留保证金,60-79分评为合格,暂停两定机构医保费用结算3个月,按分值比例的80%给付年度预留保证金,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年度预留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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