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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问答(第19期)-我州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报销政策是什么?那些病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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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重大疾病病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A、血友病B、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

(2)报销标准:1.终末期肾病透析全年费用9.5万元,报销比例90%,个人自付10%;2.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尿道下裂等4种重大疾病基本医疗报销80%、医疗救助20%;3.乳腺癌、宫颈癌等19个病种基本医疗报销80%,个人自付20%。

(3)特别说明。必须在省确定的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的限额或定额范围,且符合省规定的临床路径治疗,才能享受重大疾病报销政策,且一年内不得随意更换定点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由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涉及政策变动调整的,按国家、省、州出台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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