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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问答(第1期)-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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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女性参保人还可以享受600元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待遇享受期从怀孕至预产期当月,报销比例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相同,可与普通门诊叠加使用,叠加使用后,最多可以报销1200元。

(二)城乡居民“两病”待遇。城乡“两病”是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在具备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没有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为“两病”)患者。参保人员取得“两病”用药专项待遇资格后,在省内已开通城乡居民“两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未开通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我州手工零星报销相关规定报销。跨省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我州手工零星报销相关规定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三)慢特病门诊:参保人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如高血压(有并发症)、糖尿病(有并发症)、冠心病、帕金森等,经申请认定取得报销资格后,每年可享受病种对应的报销比例额度,与住院待遇合并报销最高可享受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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