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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启用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第十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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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我们共收到有关企业申报的2252条中药配方颗粒信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40号)《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关于贯彻执行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编码标准的通知》《省药品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发布〈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的公告》(黔药监发〔2021〕19号)等要求,经比对梳理,我们筛选符合要求的第十批中药配方颗粒共2224条医保编码(详见附件),并定于2025年4月10日起在我省启用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第十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结果表.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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